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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2 沒有司法機關命令，不得要求對內容進行限制

1. 除非一個獨立且公正的司法機關發布命令認定爭議內容為非法，否則不得要求中間人對內容進行限制。
2. 對內容進行限制的命令必須
   1. 認定該內容在其管轄區域內屬於非法。
   2. 指出網際網路識別元並描述非法內容。
   3. 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命令的法律基礎。
   4. 在適用情況下，指出限制內容的時段。
3. 如果中間人沒有適當地遵守內容限制的命令，中間人所須承擔的一切責任必須與該不當行為合乎比例並直接相關。
4. 如果內容限制的命令不符合此項原則，中間人不得被要求對沒有遵守該命令負責。
